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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高安市智博陶瓷颜料厂年产7000吨陶瓷颜料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内,属于工业用地,地理位置为东经115º24′05.7″,北纬28º11′25.5″。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新建厂房、仓库、办公楼及生活配套设施等,新建年产7000吨陶瓷颜料的生产线。项目拟建地块西面临工业园规划道路,隔路为金泰源陶瓷有限公司;北面临一本机械有限公司;南面为乳胶漆厂;东面为工业园规划空地。
二、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影响期即为建设期(约24个月),项目建成后,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有:球磨废水和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窑炉烟气、食堂油烟等;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污泥等;噪声源主要有球磨机、搅拌机、风机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保持地面清洁,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废水集中收集;施工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定期存放;避免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厂内处理达标后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振、消声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排污总量向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后实施,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同时,还采取了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2014年12月4日~12月13日,共10天。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高安市智博陶瓷颜料厂
电话:13870501444
联系人:卢总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电话:0795-3998693
联系人: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