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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瑞府环保石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第二次公告

    信息发布者:ganzhouwen
    2017-03-23 23:18:27   转载

    江西瑞府环保石化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焦油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江西瑞府环保石化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焦油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高安市黄沙岗镇黄灰公路古塘村,占地面积约为200亩(133334m2),总投资23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煤焦油罐区、焦油预处理和蒸馏、废水脱酚等生产装置,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生活设施等配套装置,主要产品有轻油、沥青、一蒽油、二蒽油、三混油等。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

      (1)废气:主要包括煤焦油储槽废气、管式炉烟气、燃油锅炉烟气、导热油炉烟气、一段、二段蒸发器不凝气(G5、G6)、无组织废气,经处理后燃油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管式炉烟气烟尘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SO2和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主要包括煤焦油储槽排水、一段蒸发油水分离器排水、二段蒸发油水分离器排水、制备煤气产生的酚水、地面冲洗排水、软水制备排水、实验室排水、尾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等。全厂废水产生量约47.3m3/d(15609m3/a)。项目废水需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厂界附近的沟渠,再进入锦惠渠,汇入锦江

      (3)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焦油储槽底部焦油沉渣、煤气发生炉炉渣、废洗油、锅炉煤渣及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产生量约5465.7t/a

      (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滚筒筛、鼓风机、污泥脱水机、空压机、加压风机、冷却塔、各类泵和除尘风机等,通过类比调查,各噪声源噪声级在85~105dB(A)。

      (5)环境风险:本项目原材料、中间产物、产品中,原料煤焦油属腐蚀类化学品,低毒;煤气属易燃气体,有爆炸特性;沥青属毒害品类。本项目具有多个事故危险源,风险事故类型分为水煤气泄漏中毒、窒息事故以及生产装置和储罐爆炸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是煤气缓冲罐、管道破裂,最大的后果是人群健康风险和火灾风险。本项目设置相应的消防废水收集池2000m3,位于厂区中部,邻近综合供水泵房。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确保锅炉、管式炉、导热油炉等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各废气处理系统管理,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2)废水:尾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避免非正常排放对锦惠渠及锦江水质的影响。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经妥善储存后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污泥脱水后含水率约为80%,外运委托处置。

      (4)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COD、NH-N3、SO2、NOx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对该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现状是否满意?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天以内。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服务。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瑞府环保石化有限公司联系人:喻总

      地址:高安市黄沙岗镇黄灰公路古联系电话:13907052887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人:万芬

      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联系电话:0791-8686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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